关于开展2011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根据上海生科院《关于开展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沪生院字[2011]103号)及《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岗位设置方案》、《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岗位任职条件》、《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管理岗位配置与岗位聘用管理条例>的通知》、《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纪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现将我所2011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聘用组织
按照岗位聘任管理权限和分类分级聘任原则,我所成立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委员会及其工作小组。

二、岗位聘用原则
1、根据上海生科院核定我所的各类岗位职数的原则。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竞争择优、契约管理的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5、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6、保证职工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综合考量各类岗位聘用人员所在岗位、能力、贡献、承担的任务和提供的服务,以及任职年限等因素。

三、参加岗位聘用的范围
1、适用于我所创新岗位和项目聘用岗位(由外单位缴纳社会保障的人员除外)全职全时在岗人员
2、待岗、离岗安置、长期病假等不在岗人员,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印发<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科发人教字〔2007〕207号)的相关规定不参加岗位聘用工作,相关职级按照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套定的等级确定。
3、岗位聘用计算任职年限的截至时间为2011年11月30日,年限以整年计算。

四、评议方式
七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非管理类),申请者应参加答辩(答辩时间为15分钟,其中个人报告10分钟,提问5分钟);八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岗位一般实行书面评议。

五、申报材料
1、申请者须按本通知规定的程序递交如下材料:
①《岗位聘用审核表》(下载地址:
http://www.sibs.cas.cn/tzgg/201009/W020100928319649249526.doc),填写表格内容请准确、详细(16K纸、双面打印)。
②其他附件证明材料,包括发表文章(首页)、获奖证书等相关书面材料(A4纸打印)。
③个人发表文章清单(下载地址:http://www.sippe.ac.cn/doc/qingdan.xls)。
请先递交申请材料(包括附件证明材料)电子版,审核通过后再通知打印。
申请七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将材料发至联合办公室程剑群,jqcheng@sibs.ac.cn;
申请八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岗位的将材料发至科研管理处李峰,lifeng01@sibs.ac.cn。
2、须参加答辩的申请者除递交以上材料外,还需于答辩前2天递交答辩报告(报告采用PPT形式,主要包括本人申请意向、个人简历、现任岗位期间工作业绩、今后工作设想等)。

六、岗位聘用工作的程序
研究所实行的是研究组长、部门负责人责任制的运行体制,岗位聘用工作必须结合研究所的运行体制和用人机制予以贯彻落实。具体程序如下:
1、竞聘人提出岗位聘用申请(须向本部门的负责人报名同意后),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工作小组提交《岗位聘用审核表》等书面申请材料。
2、研究组长、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的设置及应聘者的条件,签署聘任意见(请填写在《岗位聘用审核表》中“用人部门推荐意见”栏);
3、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4、聘用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考核评议和投票。
5、所长办公会议审议并确定拟聘人选。
6、对拟聘人员在研究所范围内进行公示。
7、副高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和六级职员岗位拟聘结果报上海生科院进行审批。
8、研究所与受聘人员签订或变更《岗位聘任合同》。

七、岗位聘用工作的截止时间
请申请者将所需材料于2011年10月25日前递交。
本次岗位聘用工作将严格按照本所岗位设置情况实施,有关文件及规定可凭个人员工编号(可至联合办公室查询)及密码登录上海生科院内网(http://web.sibs.ac.cn)查询(登陆后页面顶端Info下拉条第三条“公用资料库”,点击后进入页面左侧最后一栏“院岗位设置及相关配套文件”,即可察看相关文件)。

八、其他若干问题说明
1、本次岗位竞聘不涉及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2、对于未通过高一级岗位聘用审核的拟聘人选,维持原岗位等级进行聘用。
3、申请者应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申请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岗位聘用工作完成后,按新岗位等级兑现岗位工资,兑现起始日为2011年12月1日。
5、在等级岗位公示前,任何人不得为本人或为他人找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经查实,本人找聘用委员会委员的,取消申请资格,按原等级岗位执行;为他人找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的,予以通报批评。
6、在岗位聘用过程中,申请者须对个人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或事实,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且在5年内不得再次参加高一级岗位的竞聘;情节严重者,可予以低聘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发现严重弄虚作假者,予以撤销聘用决定、降级,直至解除聘用合同处分。
7、非因岗位变化不得更改系列。
8、在岗位聘用工作期间,如遇出国、因病等情形,各部门负责人应及时掌握信息并报告岗位聘用工作小组。
9、岗位聘用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九、我所关于岗位聘用工作的补充说明
在任职条件上:
1.对竞聘副研究员三级岗位相关的《任职条件》的第二章第八条要求,作如下说明:
同时具备:第(1)和第(2)或第(1)和第(3)
(1)主持1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等效项目。
(2)申请者应在现任岗位聘用期间,以植生生态所工作人员名义,发表作为第一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共同通讯作者)的、发表文章累计6分(含)以上,分值计算标准如下:特区16分,1区10分,2区6分,3区3分,4区1分,5区0.3分;并列第一作者或者共同责任作者按并列人数均分。(文章分区标准下载地址http://www.sippe.ac.cn/doc/fenqu.xls,综述类文章只算责任作者或共同责任作者)。
(3)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或以上,研究组长为第一申请人,本人为第二申请人即符合条件。
2.副研究员和高级工程师级内晋升的,申请者应在现任岗位聘用期间,以植生生态所工作人员名义,发表作为第一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共同通讯作者)的、发表文章累计3分(含)以上;或者授权发明专利一项或以上,研究组长为第一申请人,本人为第二申请人即符合条件。
3.国外引进的科研人员(不包括PI)的申请定级副研究员,可参照《任职条件》的第二章第八条至第十条的条件(含本规定所作补充),同时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可作如下调整:
(1)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等效项目优先。
(2)发表作为第一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共同通讯作者)的、发表文章累计9分(含)以上。并列第一作者或者共同责任作者按并列人数均分。
4.副研究员申请晋升研究员四级,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主持2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等效项目。
(2)申请者应在任副研究员岗位期间,以植生生态所工作人员名义,发表作为第一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共同通讯作者)的、发表文章累计16分(含)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1区或2篇2区的文章,分值计算标准如下:特区16分,1区10分,2区6分,3区3分,4区1分,5区0.3分;并列第一作者或者共同责任作者按并列人数均分。(文章分区标准下载地址http://www.sippe.ac.cn/doc/fenqu.xls,综述类文章只算责任作者或共同责任作者)。
5.研究员四级岗位晋升研究员三级岗位
(1)任现职期间,主持3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等效项目,或者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等效项目。
(2)申请者应在任研究员四级岗位期间,以植生生态所工作人员名义,发表作为第一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共同通讯作者)的、发表文章累计16分(含)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1区或2篇2区的文章,分值计算标准如下:特区16分,1区10分,2区6分,3区3分,4区1分,5区0.3分;并列第一作者或者共同责任作者按并列人数均分。(文章分区标准下载地址http://www.sippe.ac.cn/doc/fenqu.xls,综述类文章只算责任作者或共同责任作者)。
6.研究员三级岗位晋升研究员二级岗位
(1)任现职期间,主持3项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或等效项目,或者1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或等效项目。
(2)申请者应在任研究员三级岗位期间,以植生生态所工作人员名义,发表作为第一作者(包括共同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包括共同通讯作者)的、发表文章累计18分(含)以上,其中至少有1篇1区或2篇2区的文章,分值计算标准如下:特区16分,1区10分,2区6分,3区3分,4区1分,5区0.3分;并列第一作者或者共同责任作者按并列人数均分。(文章分区标准下载地址http://www.sippe.ac.cn/doc/fenqu.xls,综述类文章只算责任作者或共同责任作者)。

授权发明专利,本人至少为第二申请人;以植生生态所作为第一完成单位的国家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排名前5,上海市或者省部委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排名前3;上述2项将作为评审时的参考指标。

在申请规则上:
1.申请跳级的,作为破格的情况,其申请条件应明显高于提出申请的级别。
2.中级申请副高,副高申请正高,正高级内的晋升,需进行答辩。
3.副高级以上将根据生科院核定我所的岗位职数及年度申请情况设定比例,进行差额评审。



联合办公室
201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