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国庆中秋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部门、研究室(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现将2009年国庆节、中秋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8天。其中,10月1日(星期四)、10月2日(星期五)、10月3日(星期六)为国庆节法定节假日,10月4日(星期日)照常公休;10月3日(星期六)公休日及中秋节分别调至10月5日(星期一)、10月6日(星期二),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公休日调至10月7日(星期三)、10月8日(星期四)。9月27日(星期日)、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今年正值建国60周年大庆。为确保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佳节,请各组、各部门节假日之前做好安全检查、保卫工作。
祝大家节日愉快!
联合办公室
2009年9月14日